我偷偷背着男友相亲,却被他发现了。
岁月你别催 • 2023-07-18 18:35:51 • 悠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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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从前的某年某月的某段时光里,我曾那样热爱逛商场。

周末,和罗莎莎搭上地铁,从郊外大学城直奔市中心。

我们也会淘宝,可是,那种置身人群与商场里的亢奋感,是在网络里找不到的。

我爱商场里明亮柔软的光线,空气里浮动着一楼化妆品与二楼咖啡店的复杂香气。

我们还会在网上,找各种名牌的资历背景,然后到门店里,像个很懂的行家一样对商品评头论足。

罗莎莎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把所有的新品都买下来。 ”

罗莎莎说这句话的时候,通常会带着恶狠狠的表情。

只是,“如果可以”这四个字,往往代表着什么都不可以。

那个时候,“月光”是必定上演的月末大戏,没钱是永远的主题。

这真是让人悲哀到泄气的事。

罗莎莎是我大学时代最亲密的室友。

这个瘦得像根黄瓜一样的女生,浑身充满了和她名字一样的腾腾杀气。

我们曾经互相打气,完成了15天只吃16包方便面加20个苹果的伟大壮举。

如果你还记得某一年的夏天,某大牌牛仔裤打出了惹眼的买一件送同价商品的活动。

那就对了,我们就是为了买一送一的牛仔裤,饿到不能移动。

还好舍长是个豪爽的“东北银”,常会多打两份酸辣白菜,四个馒头,赏给我们。

舍长说:“你们这是作死啊。为一条破牛仔裤饿半个月。”

而我和罗莎莎穿着经典蓝色基本款,啃着白菜馒头,幸福得快要死掉。

后来,罗莎莎和我商量说 : “要不,咱们找个男朋友来解决伙食问题吧。”

2

像罗莎莎这样比较貌美如花的女生,找男朋友还是相对容易一些的。

郑开元是她为数不多的追求者中最卖力的一个。

罗莎莎理所当然地选择了他。

只是,一个热衷吉他、网游、换手机、耍帅的男生,你还能指望他解决什么标准的伙食呢,食堂小炒部就已经很不错了。

郑开元最大的好处是够真诚。

前半个月,他带着罗莎莎和我K歌下馆子。

后半个月,一个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省力气。

某一日, 我和罗莎莎买汉堡归来, 在男生宿舍楼下,遇见了郑开元。

他正在和小卖部的阿姨赊两块钱一包的烟。

我们不但帮他付了烟钱,还分给他一个单层吉士牛肉汉堡。

他竟然在30秒之内将其毁尸灭迹。

我无比惊讶说: “你也太夸张了吧?”

郑开元说:“我靠,可不能让楼上那帮狼闻见。你俩没看见昨天我们宿舍抢一个鸡腿的盛况,那真的是华山论剑,武林争霸啊。”

事实上,绝大部分男生经常也要为生计发愁。

他们在食堂里拿着iPhone猛喊,也许只是 “爱疯”——半年生活费就握在手里疯掉了。

罗莎莎很快就看明白了这一点。

于是她利落地斩断了与郑开元四个月的恋情,在校外搜索了新目标。

现在想想,罗莎莎真是个目标清晰到让人发指的人。

她深知要达到这个目的,光有一把青春是不够的。

她几乎在几个星期之内就完成了蜕变。

不得不说,在化妆术已趋近易容术的今天,罗莎莎很快就学会了如何用那些打折的、试用的、换购得来的东西,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像模像样的时尚女孩。

那是大二的夏天,整个城市在清丽的阳光下,焕发着一种蠢蠢欲动的颜色。

罗莎莎一夜未归,我发了二十条短信。

她才回了三个字——“我没事” 。

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短信,充满了耐人寻味的隐语。

第二天,我和郑开元就目睹了豪车男送罗莎莎回宿舍的一幕。

郑开元站在我身边说 : “我要不要揍那男的一顿。”

我说: “幼稚,这就是她不选你的原因。”

那天罗莎莎上午没去上课,我翘课回宿舍找她。

她一个人躺在床上,却没睡觉。

我走过去问她什么情况。

她坐起来,开始和我滔滔不绝地讲述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夜店如何美艳,名酒如何醉人。

那种亢奋的语气,让我有点吃惊。

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当人特别兴奋、特别张扬、特别不想让别人插一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在遮掩内心的虚慌。

当然,那时我是不懂的。

我只是知道,我握住的她激动到颤抖的手,湿冷冰凉。

3

罗莎莎和我还是朋友,却不再是一天到晚黏在一起的死党。

不过我从她的豪车男友身上,侧面了解到了有钱人的消费观——浪费可以,但浪费的每一分都要和自己有关。

只有郑开元这样的冤大头,才会心甘情愿地招待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女朋友。

大三开学,罗莎莎就没再回来了。

原因她没有讲明,可为什么,我们都知道。

我有点怅然所失,不过郑开元比我更失落。

他半夜三更的,找我谈心。

我们坐在校门口外的 24 小时串烧店,喝了一打啤酒。

他皱着眉头,无聊地把用过的竹签插成一团,没想到郑开元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也有愁眉苦脸的时候。

他一口喝掉半瓶啤酒对我说: “我真的不相信,莎莎会是个拜金的女孩。 ”

我说 :“你错了,她不拜金。她只喜欢败家。没家底让她败的,都没入选资格。 ”

然后郑开元就哭了,开始发各种励志誓言。

其实失恋对于男生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这能促进成长,开发心智,让一个玩了小半生的男孩,幡然醒悟自己不堪的履历。

他泪眼婆娑地拉着我的手说: “我想明白了。 ”

我问:“你想明白什么?”

“我当初不应该追莎莎。我应该追你!”

他如此劲爆的顿悟,让我头脑发晕,酒劲发酵,内心一阵翻江倒海,“哇”的一声,吐了。

郑开元当即黑着脸说:“我……不至于这么让人恶心吧?”

4

闲着也是闲着,后来我就和郑开元恋爱了。

罗莎莎用过来人的口吻提醒我说: “孩子,你早晚有一天,会像我一样后悔的。”

我说:“亲爱的,趁我没醒悟之前,让我先谈着吧。 ”

此时的罗莎莎,已经开始筹备奔赴智利了。

据说豪车男在那里有两家矿场、三家酒店。

我们大多只在QQ和短信上聊。

罗莎莎越来越适应她的新身份,我们之间,可以聊到一起的话题也就越来越少。

因此郑开元晋级成了我逛街的新搭档。

那段时间,我特别钟情那些印着或名贵、或知性、或潮的Logo的纸袋子。

是的,穿不起正版大牌,总拎得起正版大牌纸袋子吧?

郑开元知道我这个癖好,说: “虚荣。太虚荣了。 ”

可对于芳龄二十有一的女生来说,虚荣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事情。

为此,要纸袋子成了郑开元陪我逛街的必修课。

那时泡星巴克绝对是件奢侈的事,他每次必点麦芬,然后留下一点。

当然不是他吃不下,而是到离开的时候,他好大言不惭地去柜台说:“小姐,请给我一个袋子,我要打包。”

不过最牛的,还是某一日的Prada之旅。

我从店里逛出来,发现他正和店员交涉,接着拎着两个崭新的袋子出来。

我惊讶了,想不到他如此有魅力。

他用手合上我的嘴巴说:“别张着了,我贿赂了她100块。我发现和你在一起,我脸都不要了。”

“蛮好啊。 ”我挡住他的脸说,“其实你这个人不要脸,身材还是挺有看头的。 ”

如要是现在,花100块买两个纸袋子,绝对会令我鄙视到骨子里。

但那时一点不觉得。

那些漂亮的Logo提在手里,让我走路都有了不一样的节奏。

室友说:“呀,这么漂亮的袋子啊!”

“是Prada呢。正版门店里用的哦。”

看,青春永远这么cheap,却充满了生生不息的劲头。

那些奢侈的、昂贵的标签,始终鼓动着我勇敢地憧憬着不现实、不靠谱的未来。

我想,自己一定不会像罗莎莎那样,用女生不愿交付的底线,去换取身家速成。

所以我和一穷二白的郑开元爱得心安理得。

5

毕业的那年,罗莎莎嫁了。

盛大婚礼我没参加,因为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圣地亚哥。

郑开元进了一家设计院做跟班。

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他送给我一只LV。

我做梦都想它是真的,可它只是个超A货。

郑开元说 : “这个你先用着,将来我发财了,拿个真的和你换。”

我说 :“行,我先替你保管着。”

那是只中规中矩的老花基本款,以此开启了我的“高仿”时代。

在那些月薪过不到月底的日子里,A货挽住了我不可救药的虚荣心。

它们至少让我在表面上,与这个光鲜的世界达成了某种平衡。

难得空闲的周末,郑开元还是会来找我。

不过我们很少逛商场了。

人类亲眼见过现实之后,就会被剥夺做梦的权利。

有了钱包里那张少到让人齿冷的工资条做对比,再看那些挂在衣服上足以砸死人的价签,就会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

是的,我死心了。

和郑开元穿着情侣睡衣,窝在租屋,滚在床上,听盗链歌,看盗版电影。

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一切都是盗版的,山寨的。

它们和正版很像,但就是便宜。

我就这样便宜地度过了青春岁月,时间终于在我的额头留下了第一道烙印。

那是个清晨,早春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像团柠檬黄的雾气。

我迷迷蒙蒙地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见了额头上那条清晰的、细而深的皱纹。

而我之所以对这条皱纹如此不能忘怀,是因为我总觉得,它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醒了混世的我。

我的人生就此被劈开了一条崭新的思路。

即便我嘴上有一百个不承认,在心里也许默认了罗莎莎在N年前的顿悟。

只是,我没有罗莎莎斩立决的勇气。

我无法看着郑开元善良无辜的脸,说,分手。

6

罗莎莎说 : “这有什么难的。这边和他谈着,那边去把亲相上。现在劈腿还算新鲜事吗?”

我发现,所有麻烦在罗莎莎眼里,都异常简单。

因为没感情的纠葛,只有利益的分割。

就在这一年的秋天,我踏进了相亲圈。

郑开元被蒙在鼓里,以为我为工作忙得不可分身。

直到某一天的周末,我们在餐厅相遇了。

他陪着他的老板,我陪着我的男嘉宾6号。

于是他终于有机会完成了当年想做却被我拦下的事。

他绕过重重桌子,走到我们面前,洒脱地给了6号嘉宾一记漂亮的左钩拳。

餐厅一片狼藉尖叫。

而我站起身,不知向谁说了句对不起,逃了。

我在朋友家躲了三天。

三天里,我反复问自己 :怕什么呢?是怕无法给他一个交代,还是自己?

三天后,郑开元给我发短信。

他说:“回来吧,我搬走了。其实我们的谢幕演出还是挺精彩的,有惊喜,还有打斗。不过在我们的字幕跑完之后,还有个彩蛋在柜子里。”

我回去的时候,屋子空旷了一倍。

郑开元的彩蛋,就放在了衣橱里,是只LV的包包。

不是A货,不是超A货,不是 1:1,是只真正的LV。

可是我拿起它的时候,没有一丝想象过无数遍的、发疯似的欣喜,甚至,不如收到那只A货。

7

罗莎莎在数年后回国了。

她离了婚。

我去机场接她。

她还是那样漂亮,只是言语间尽是太太党的腔调。

而我升了职,有了点储蓄。

只是唯独在相亲这道路上一直未能成功晋级。

男朋友也不是没有交过,品种也不是不全。可是聚聚散散,竟没有一个可以长久。

一个人的日子,容易让人尖刻。

眼睛里开始容不下办公室里新人的浅薄。

听她们提起那些曾经让我膜拜过的大牌们,我喜欢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说,虚荣。

尤其是LV,我更会添一点鄙视。

罗莎莎生怕我守成老姑婆,常常劝我说:“嫁人这种事,要么图钱,要么图爱, 别两样都想要。贪得无厌,最后一样都没有。”

我听着,微微错愕。

不是“图钱图爱”的理论让我有什么惊奇。

而是我从不知道,自己竟已跨越了恋爱,到了直言嫁人的时候了。

没多久,我调去国外总公司培训一年。

陌生的城市,逼着我成了微博控。

看朋友时时发布的消息,会让我恍如还在国内。

一日,我在微博上看见了Hold 住姐的视频,笑到抽搐。

我转了,喊罗莎莎来围观。

罗莎莎笑够之后,说:“我怎么觉得她像谁呢?”

是啊,Hold住姐像谁呢?

或许,她像某年某月的某段时光里的我们,虚荣,死撑,没钱也要Hold住全场。

我们漫不经心地谈着恋爱,胡闹着感情,虚耗着青春,终日做有钱、有帅哥的白日梦,用不知死的精神,给光怪陆离的世界注满了飞扬的颜色。

她就是我们。

是我们那些无法忘记的、任性、迷茫、不知所谓的记忆,不懂爱为何物的时光,在贫穷到一无所有的青春里,铭刻为永恒。

那年年底,我拨通了郑开元的电话,无论如何,我只是想对他说一声迟来的道歉:对不起,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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