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恋爱谈的不长,100天。
为什么是个如此准确的数字?因为我们是合约恋爱。
恋爱是有生命期的,从相谈甚欢到鱼水交融,从一起旅行到怦然心动。多巴胺的分泌一直处于高位,这感觉酣畅淋漓,如痴如醉。但是热恋期总会过去,那些美好的开始就像盛开的玫瑰,花期很短,所以不要等到爱情凋敝的时候离开,那实在太扫兴了。
我想,让恋情在盛放的时候结束,该是恋爱最完美的收尾吧?于是,起心动念,试试谈一场有期限的合约恋爱。
合约是我发起的,起止日是他定的。
我知道他并没有很喜欢我,他在答应恋爱这件事上有过犹豫,不过这种有期限的恋爱,对于空窗期的他来说,谈谈也无妨。我也说不上多喜欢他,也只是在这段时间特别想谈恋爱而已。
既然他对我的好感度没到心动的程度,那么,这场恋爱,我得采取主动,以最快的速度挖掘出他的优点与可爱之处,并以此深爱他,从而保证恋爱的质量。
就这样,一场爱与被爱的恋爱关系在某种失衡的状态下开始了。
第1天,为了加速适应情侣的角色,当天我就去他家了。什么衣服都没带,洗完澡,他给我穿上了他的衣服。奇怪的是,我们虽然身高一样,但体重有差,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竟然没有尺寸不匹配的违和感。我突然害羞了,但他表现自然,燃不起激情的自然。
由于第二天要上班,我尝试与他「同居」到晚上11点就走了。这感觉就像过家家,串了门,知会了彼此的角色。
第50天,我第一次睡在他家。
那天是我们合约进行到一半的日子,我觉得这是个值得有仪式感的日子。
那天刚好是周五,我想睡在他家里,咨询了他的意见,他回答说:「可以啊。」我知道这句「可以」里有勉强,可我还是选择了不识趣。我希望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能有个记忆点。可惜这段记忆并不美好,我几乎没睡,他在那头辗转反侧,估计也睡得不安稳。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起来下楼买了早餐,没有叫醒我。等我醒的时候,他已经在吃了。「买了包子,金包银和豆浆。」「不用留太多给我,我没啥胃口。」「好的,本来也没买多少。」
「你有没有喜欢我?」我冷不丁地问他,语气故作淡定。他回答得很干脆:「有那么些喜欢,也不是很喜欢。」
老天爷!怎么会有情商那么低的人。回答「有」就行了,甚至「没有」都要比这个答案强。不过这么「诚实」的回答,反倒让我对这个人产生了信任感。
就这样,我们的恋爱合约,履约过半。
第64天,又是一个周五,我们像往常一样外出吃饭,然后回家看剧。很快时间就到了11点,我又一次提出住在他家。他不假思索地说:「不行。」
那天,电闪雷鸣,台风天的预告我早早就知道,我挺希望这场台风能让我们度过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设想里全是浪漫的故事情节。但这一句「不行」,就如同童话里刚搭建起的糖果屋,还没啃上一口,刹那间它就连着巧克力屋顶一同消失了,接着还迎来一场恶臭的酸雨。
如果那个时候我咬咬牙冒雨回家,定会如淋成落汤鸡。雨水和泪水总有一个会糊了我的眼睛,一个淹了我的心绪。
他说他想一个人睡,拒绝了我的留宿。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莫大的伤害。
第73天。「伤害」要写在沙滩上,水一冲就没了。不到十天时间,那天他对我造成的伤害就忘得差不多了。我知道我的「深爱行动手册」还没有完成,我还得加倍爱他。这一天我挑战了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为他做饭。
其实前几天我曾尝试给他做过一次,烧焦的番茄蛋,少了玉米的冬瓜汤,还有硬得跟石头一样的红烧排骨……这次,我总结了上回的教训,注意火候,也计算了一下调料比例,出品质量确实有所提高,从光盘的程度便可看出。
不过鲜少踏入厨房门的我,第二次烧菜就把牛排的冷冻垫丢进了锅里,蒸蛋器的电线差点烧断。
虽然自己没什么事,但是殃及了很多无辜。如今回想起来,这些手忙脚乱与弄巧成拙,从当时的糗事一桩变成了有趣的笑料。这段记忆触摸起来,沾着汗水与酱汁,让我回味无穷。
第99天,合约到期的倒数第二天,他第二次叫我亲爱的。
「亲爱的,别忙了,过来歇会。」
之前在微信上他说过一次「亲爱的,晚安」,那个时候,我以为这100天里,每天都能收到这样亲昵的称呼与一句暖心的结束语,后来发现这种小确幸也很难如愿。
所以,眼见着就要分手之际,他说的这句「亲爱的」,像一颗炸弹一样在我的心海炸出了层层巨浪。小心脏幸福到战栗。我把心动刻在石头上,任凭风吹雨打都不会忘记。
第100天,他说,「把那些电器都带走吧,否则我会有愧疚感。」
从他家出来,刚好晚上11点半。我一大早就开始准备迎战分手时刻,而他的这句话如同利刃一般刺向我,让我崩溃。心痛蔓延到胳膊、大腿,再传递到手掌、脚背,如果这疼痛来源于外伤,此刻的我应该已经血肉模糊了。
我们恋爱合约期间,正值他买了新房不久,家里难免缺些工具、小家电,我就着自家里所需要的情况给添置了些。如今要跟这个越来越像自己家的窝说再见,真的很不舍。
这100天里,我们做了情侣间会做的很多事情。
包括一起吃饭,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剧,一起看电影,一起看展,一起喝红酒,一起压马路,一起骑单车,一起收拾屋子……
我们看过恐怖片,他对此的承受能力很强,而我反射弧很长,所以彼此都吓不到对方。我们看过日本的浮世绘,还在葛饰北斋的『神奈川冲浪里』前拍了照。
我们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健身餐,但他貌似依旧没有瘦。我们讨论过城市间的竞争力排名,对后浪的逆袭之路交换过意见,分析过A股的韭菜市场与美股的十年长牛为何如此天差地别……
我们无所不谈,经历虽然大多浅尝辄止,但也算丰富。想了想,这100天里就缺次吵架。
我们曾在微信上就某些问题有过几次分歧。我喜欢摆数据,他更偏向感性的直觉。我想微信那头的他也许炸毛过一两次吧?为什么用「也许」?因为他脾气太好了。
我的脾气也不差。脾气如此合拍的我们俩,从没吵过架。
他,表达欲很强,对很多事物都愿意说出自己的看法。他,喜欢诗词歌赋,偶尔改编诗歌,不拘泥于韵脚。他,品味古早,热衷于亚视90年代的作品。他,有着不太性感的身材和性感的脑袋。
在一起的这些时光,我发现了他身上很多俏皮可爱的地方,更被他的脑容量之大所折服。我感觉努力深爱他这件事情做起来比想象中要容易。
不知不觉,100天就到了。这100天里,我对他的感觉逐渐升温,行为举止从一开始的「拘谨变形」到「自然流露」,过度很快。我很快适应,也很享受,以至于无法脱身。
至于他的状态,我琢磨不透,反复中有些不稳定。直到提出结束关系我才知道,原来,他只是为了让我在这段时光里开心一些罢了。
从恋爱到分手,一般来说,肯定至少有一方厌倦了,或者不爱了,或者从来没爱过,凑合着过,最后不愿坚持了。
他应该属于最后一种吧。
他选择了到期解约。这100天应该不会让他很憋屈吧?我纵使愚钝,也知道那些开心是真实的,那些无法一直在一起的勉强也是真实的。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如何争取到他的芳心。我对这种不确定感到无助。
显然恋爱不同于工作。工作上,只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资源整合,很快就可以预判成功的概率。那些低概率的事情,一般都被我放弃了。但是面对恋爱问题,我束手无策,算不出来,一丝直觉都没有。
后来,我终于知道,他有了心仪的对象。
是时候接受这个结局。
码字的时候已经正式分手5天了。我思考了很多,阶段总结出「不甘」二字。
我遇见的他,是一颗钻石。他总是笑脸迎人,从没见过他着急的样子。他总是在我自卑时鼓励,在我自大时泼冷水。他总是待人宽容,我在他家烧断过电线,擦坏过桌子,搞丢过钥匙,煎坏过牛排……他第一句关心的是我的人,然后再自己想办法解决麻烦。
想到这里,我又何必不甘?他太美好了,好到凭什么属于我。
多么不舍。可惜我想了很久,还是想不到自我治愈的药方。
我写长文,熬夜看剧,找朋友谈心,看枯燥的学术论文……我终究会习惯没有他的日子的。再怎么艰难,时间总可以冲淡。
人啊,千万别过于自负,以为自己能掌控一切的时候,往往被现实全方位碾压。这次自以为是的合约恋爱,可以说是以我的彻底失败告终。
纵有万般不舍,还是要跟这段关系说再见。
谢谢你给予我的100天。
再见,曾属于我的钻石,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