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认识你么?”
记不清目光第几次相对时,这句话几乎要脱口而出。
然而,事实上,我并不是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他,不过,四目相对似乎倒是头一回。
第一次见到他,我的心脏跳动频率飞速加快,跑步机上的心率显示噌噌噌往上窜。
他就在旁侧的跑步机上奔跑着,胸前的一片毅然湿透。身体的曲线在跳动中勾动起我无限的遐想,完美的臀部曲线让我差点儿从跑步机上摔了下来。脸部的轮廓跟某个人是出奇的想象,而眼睛却像是高中暗恋的小光的一般清澈和纯净。
如此这般,我撞见了他。
显而易见,他是青鸟的新来客,否则,我这样的火眼金睛不可能错过这样的类型。
昨晚,仔细算起来应该是第五次见到他了。大汗淋漓地从Spinning房里走出,走进器械区,正好看到他在练肱二头肌,我侧着身子擦着他的手背而过。
鄙人之后的表现则完全是一副花痴的模样。
也许还算是巧合。就在我做完最后一组器械时,他也走进了更衣室。
我的更衣间在里间,而他则在外间。想起方才如此失态地一直偷偷地打量着人家,我干脆恼怒地坐在排凳上,迟迟不肯换下湿透的T恤,估摸着他一定进了浴室后才慢慢起身。
他差不多可以肯定是个直人,而我如此徒劳无功地张望,结果必定是大失所望。
虽然平日里自己是个大大咧咧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家伙,但在喜欢的人面前永远是迈不动道儿的主儿,在那种情形下,智商抖降到最低水平,连拿个洗浴用品都丢三落四的了。
作为一个很快年满26的大龄青年,早已过了凄凄惨惨切切抒发心中哀愁郁闷的年龄,即使看到一个自己十分心仪的男人,眼里涌起的先是欣喜,而后是无尽的落寞。
“自己喜欢的大多都是直人男子”——这是我很早以前下的结论。作为一个男人,喜欢的对象却是同一个性别——男人,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谬论。记得不远的从前,有朋友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我说:“姜文那样的是其中一种。”然后,他们问起“假若两个人在一起,难道你能让他那样的人给你当性爱上零号?”“是的。”我的回答斩钉截铁。
事实上,这样的男人几乎都是直人,即使有几个不是,他们喜欢的也会是温顺的小弟弟,而不是我这样强硬的男子。
这是一个相当悲凉的现实,也许(几率相当的大)我永远也找不到可以与自己以爱人身份在一起的男人,然而我却又是一个很难妥协的人,叫我去喜欢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
前几日,阳冬师兄在日记中满怀关切地希望我找一个人结束这孤独的单身生活,他的一番话让我感动之余却感到了更为汹涌的孤独。
没有人喜欢孤独寂寥的生活,但是有些人天生就该孤独。世界上孤独的人千千万万,我野婴就是其中一个。
昨日,就如此这般,我光着身子坐在长凳上,无比沮丧地陷入沉思。
通过一番艰苦卓绝的思想斗争,我的脚步终于可以启动,走进了雾气腾腾的洗浴间。
没有办法,空间太小,刚一进去,我就在某个隔间里见到了他令我心动的身体。我一个激灵,急忙用毛巾遮挡前部,溜进了另外一个隔间。然而,最终我还是没能战胜自己,脚步开始不由自主地迈向了旋流浴的池中,因为似乎坐在那里,正好可以观察到他身体的大部分。
坐在池中,做一个发慌的色狼,色迷迷地盯着他,秋天的菠菜像一把把小李飞刀,嗖嗖嗖地飞向他,源源不断地飞向如此一个陌生人。如果谁没有见过花痴,在下就是一个现成的了。
飞刀尚未发射完毕,却见到阿虎(用他来描述太费劲,还用随便起个名儿。这个名字感觉一定很合适他)拎着塑料袋进了蒸汽浴室。俺急了,狼狈地尾随其后,坐在他身旁。他坐在靠门的边上,我则在里头。其实,我们两人之间隔了两个座位,但却是我们第一次如此赤裸相见,连呼吸似乎都清晰可闻。后来据证实其实是深后的蒸汽喷孔的声音。
雾气朦胧,望不见彼此的面容。如果这个世界也如此就好了,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拥抱来感觉对方的存在。
悄无声息地大概坐了七八分钟,稍微静下心来的我毅然决然地起身离开,像是告别一个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之后,我转战桑拿房,却看到三个胸肌下垂的硕大肥男,于是便发狠似的往那几块石头上浇了许多水,而后仓皇逃窜,用脚后跟狠狠地捅上了门,最后终于又回到了旋流浴的池中,坐在一个相貌奇特的男孩身边。男孩儿椭圆形的脸,上头有许许多多坑坑洼洼,鼻孔大大的,锅盖头,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张荷叶盖在一个西瓜上。
坐在那个男孩身边,俺感到浑身不自在,刚坐下一分多钟,便又想离开,忽然感到旁侧似乎有许多飞刀飞向我,于是警觉地扭头一看,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三十岁可疑男子,光着身子,在那里慢腾腾地擦洗着变形的身材,眼光不时地往池中瞟,射出不少飞刀。定睛一看,此男子无甚胸肌,腹部却略显发福,臀部的肌肉看上去也有些松软,而手臂却不成比例地细细着。
干脆起身吧!我对自个儿说,不要再做什么梦了。虽然眼下是春天,凉意却像是初冬。
事情坏就坏在这个巧劲儿上。就在我将起未起(其实是心已动身未动)之时,阿虎的身形却出现在视野范围中。今天的俺格外精神,不再像从前那样闭目养神,而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阿虎的出现自然是不可能漏掉。
不一会儿,阿虎居然战到了旁边的一个隔间,又开始洗了起来。据我本人的目测,隔间正好与我的目光呈90度角,这也许是促成接下来的将要发生的一些莫须有的事情的直接原因,因为,在那样的视线条件下,我对阿虎的任何观察行为都将是非常明显的,频频的转头飞刀对方怎么可能毫无知觉?
今天叙述起来相当轻松,但昨日的我却又经历了一番严酷的思想挣扎,在转与不转头之间,我的思想此次彼伏地斗争着。斗争的结果是另外一个懦弱的我全线溃退,一个迷恋成痴的我最终战胜了强悍的意志,以感情的名义向这个陌生的阿虎投去了许多过火的关注。
在这种情形下,阿虎终于意识到了我的存在,我们的目光终于撞到了一起。
先前他或许只是好奇,因为一撞到一起,我的目光便会迅速移开,毕竟,用如此犀利的目光观察人家的身体和面容也是一件相当令人尴尬的事情。也许,更为重要的是,我也并不希望给对方留下任何坏印象,怕因此会因此对方的不快。
然而,当阿虎又开始低头擦洗时,我的目光又情不自禁地转到了他身上。情感的力量实在是过于强大,意志的阻挠又显得如此不堪一击。在阿虎面前,我真的是一败涂地,而对方的出招却仅仅是一个个有意无意的眼神。
目光相遇,我迅速扭头,假装懒洋洋地看着前面的电视屏幕,眼角的余光却在打量着阿虎的动静。偶尔几次鼓起勇气想对视几秒,往往只坚持了两三秒便心跳加速,几乎窒息。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明显加快,如若不是在水中,腋下和脑门上早就凝聚了许多汗水。即便是书写的此刻,回想起昨日的情景,我的心仍是禁不住地怦怦直跳,那种感觉跟两个情侣之间在第一次接吻之前两嘴相遇的霎那间的冲动是一致的,两眼一黑,全身沸腾。
以花痴的名义发誓,阿虎肯定看到我了。不知道这是胜利的开始,还是悲剧的结束。如果对方给的是一个厌恶的眼神或者背影,那么我就可以大方地撤退,给自己一个漂亮的台阶,然后将那些到处乱窜的火苗一一掐灭。
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阿虎的眼神却让我感受到了某种暗示,似乎对方也开始观察起我来,最后演变成了彼此的对视。我再也坐不住,用不停地变换姿势来掩饰不安的内心。其间,有一个细节,使得我几乎脱口而出——肯定是个同志。
阿虎拿出了洗面奶,仔细地洗起了脸。但是,我又知道,这只是我不断寻求印证的思维趋势所导致的结果,事实上用洗面奶的男士大把大把,我大学宿舍的同学就有两个以上的人在用。或许,能令我产生如此错觉的原因还在于阿虎与第二任实在是有太多神似的地方。
最终,再也忍耐不了那种撩人的折磨,我终于从池子一跃而出,用毛巾挡住不安分的前部,躲进了阿虎旁边的一个隔间。
这时,阿虎却站到了隔间外面。开始慢慢地擦身。
见此情景,我开始迅速地开始动作,洗头擦身,只不过是5分钟的工夫。那边,阿虎的动作在我的眼里却显得异常的缓慢,而我们的眼神也再次无数地相遇。如果是在一个可以确知对方身份的场所,我应该早就开口打招呼,然而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浴室,对方又看不出任何像是gay的痕迹。
有几次,我几乎冲动地想向他招呼,但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也许,只要他一个微笑就足够了,可我的目光总是迅速地移开,没有一次能超过3秒的停留。
终于,阿虎走了。而我,也洗完了。
进了更衣室,无意中,我却瞅见了先前所见的那个发射飞刀的家伙在四处地张望,似乎也如我对阿虎这般对我发气飞刀攻势来了。我的表现略微有些不同,而是迅速地穿衣,再也不看对方一眼。
走了走了。我背上行囊,打开Ipod,拧开音量,从阿虎身边走过。
我们的目光再次相遇,也许这次的停留差不多有2秒钟,我看到了那种少年时代让我迷醉的清澈的目光。我的心一颤,但还是走开了,走过门口那面大镜子的时候,直勾勾地往镜子里盯了10秒,将镜子中的自己当成阿虎,最后狠狠地瞪了一眼,最终走开了。
脚步迈得很勉强,像是似乎在割舍什么,告别什么。在健美室的那个拐角,脚步终于又没出息地停下,一只眼瞅着在练健美操的人们,另一只眼却观察着那条路,一直到他最终出现。
此刻的阿虎穿着米色的夹克,手里拎着一个什么超市的塑料袋,里头似乎装着衣服。
我们一同进了同一个电梯,仅仅我们两个人。就在电梯合上的瞬间,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忽然插了进来,我用厌恶的目光打量着她,而后给她俩卫生球。记不清了,我们的目光是否再次相遇,但我的心真的开始悲凉起来,因为耳边的音乐响起,正是TonightMySleepWillBeRestless。
走过那间Starbucks,两扇玻璃门挡住了走在前面的他的去路,而他却腾不出手来推门。见状,我箭步跟上,使劲推开了门,而后两个人并排走了出去,肩膀撞到了一块儿。
阿虎在前面走着,我就在他身后两三米走着,不疾不徐。有几次,阿虎还猛地转头看了看我。不知为何,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却变得如此畏缩,那句最简单的“你好”都说不出口。给自己设定了一千个场景,想象着如何得到他的电话号码,最终却仍只是两个人慢慢地走着。
上了长安街,我站到了1路公共汽车站牌底下,却看到阿虎往西走去,还两次回头张望。也许是看到失去了我的身影,他在一个旧书摊(??没看清楚)面前蹲下,然后继续往西走去。
待到阿虎走了100多米,我的心突然激动起来,不想就此失去对方的讯息。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将背包往后一甩,飞步跟了上去。
我的心扑扑直跳,脚下却没有丝毫停留。从包里搜出打火机和烟,点上,狠狠地吸了几口。在走过十字路口时,眼神似乎开始迷离,那种要投身车海的冲动再次产生。
如果说先前的一切只是遐想的话,那么这个飞快的跟上的行为彻底算得上是一个花痴的典型表现了,而且是相当疯狂的花痴。
“不能这么失去你!我一定要追上你!”我心里不停地地给自己打气,眼里禁不住涌出许多忧伤来。
走了几百米,在南礼士那个路口,阿虎右转,几乎就要追上的我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跟了上去。就在那个国际电台的门口,也许他又发现了什么,猛地一回头,又看到了我。我吓得连忙转身,掏出打火机,想点燃一根烟,掩饰自己的慌张。此刻,我的心虚表露无疑,生怕对方是一个直人,对自己的这种作为深恶痛绝。
就在那个十字路口,耳边的音乐却是Dido的Worthless。也许,这样的奔跑本就是一个毫无价值的狂想,这种企图抓住什么的渴望完全是一种类似于想抓住空气的徒劳。这情景就像是一个在荒漠旷野中跋涉的孤独旅人,在凄恻的黄昏突然看到山边出现了海市蜃楼,于是跑将过去,却发现天色渐暗,横亘在眼前的却是一座高耸的黑山。
阿虎在大厦前的公共汽车站牌前停下,等车,跟上的我则在相差几米之外的另外一个站牌前停下,然后故作张望地打量着716、816的站名,想点燃一根烟,却发现Zippo不适时地没油了,我拼命地打火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干脆呆呆地立在原地,看着716、816来了又走。
僵持了十分钟,我意识到自己的荒谬,终于暂时可以战胜自己,过了马路,买了一格打火机,点燃,狠狠地吸了几口,走上回家的方向。
再次回头,却已看不到阿虎的踪影。
一辆发黄的公汽喷着浓烟,正徐徐离站。
Tony的电话再次打进来,催着我过去吃饭。
我强收情绪,在见到他们俩之时,脸上仍是坚硬无比,心里一阵阵发凉。
点上一根黑白沙,狠狠地吸着,直至拼命地咳嗽,脸上的笑容终于展开,张开怀抱,走向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