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吵着架,他突然让我跪下,然后把我扯到床上,」23岁的许穆告诉淡蓝,「我当时很蒙,满脑子都是吵架的事情。但是他强行按住我。我非常不舒服,有非常强烈的反抗。但我越反抗,他就越用力。」
许穆是一名男同性恋者,他口中的那个他,是与他相处已有一年的男朋友。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个总喜欢傻笑,会想办法逗他开心的男友,留给他的,竟是最深的伤害和最黑暗的阴影。
在被男友强制发生性关系时,他们没有使用任何保护措施,他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有多疼。」在回忆时,许穆一度有些哽咽,「我当时心里害怕极了,我觉得自己根本不认识他了。」
直到今天,许穆依然对性行为感到恐惧,虽然他已经结束了这段关系,「但总会担心还会遇到那种事。」
相比已经造成的后果,同样让我们感到担忧的,是他从未寻求帮助。「我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寻求帮助,也不敢对别人讲,」许穆对淡蓝说,「这是我第一次告诉别人这段经历。」
从强行发生性关系、砸向头部的啤酒瓶、打翻在地后的拳打脚踢,到一再的侮辱、否定。从以「帮」对方出柜的要挟,到拒绝沟通的冷暴力。这些看似疯狂的遥远故事,实际上,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由于LGBT亲密关系暴力不被看到,由于公众的不了解、不理解,受到亲密关系暴力的LGBT人群普遍羞于或恐惧向外界寻求有效的帮助。
我们试图让同志群体当中的「亲密暴力」被正视,让那些正在发生的伤害停下来,让可能发生的伤害不会发生,让未发生的伤害永远不会到来。
性暴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有多疼」
「他高高的,壮壮的,总是喜欢傻笑,会想办法逗我开心。会拍跪搓衣板的照片做表情包发给我。高大的外表下有一颗孩子的心。正是当时的我最欣赏的类型。」许穆在讲述与前任刘强的关系时面带笑容,那时是2016年,他们同在广东省中山市的一所高校读书,是别人眼中幸福的小情侣。
在他们相处的半年后,那种对彼此的新鲜感开始减少,那种带着冲动的激情,逐渐变为一种更沉稳的爱。但在刘强眼中,问候少了、聊天时间短了、或是有什么事情没有跟他讲了,是不能接受的。他会要求许穆把所有疑惑的事情讲清楚,生怕遗漏下什么细节,生怕许穆对于自己的感情变质。
起初,许穆认为这是关系磨合的必经之路。但他逐渐明白,自己越听刘强的话,他就越变本加厉,就会想要控制更多。刘强越来越古怪,吵架和冲突也频繁起来。
「发火时,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需求和要求都变成命令,似乎我们不是平等的。他会开始摔东西。」实际上,这种过激的举动已经让许穆开始担忧,但并没有引发他足够的重视。在与共同的好友聊起时,朋友会说,「他人不坏,就是倔,顺着他来就好了。」
他们都没有意识到 ,刘强所做的「精神暴力」和「冷暴力」,都是即将发生的「肢体暴力」和「性暴力」的铺垫。
很快,许穆便经历了文章开头所提到的性暴力。
「我现在想到那个画面都历历在目,我看到身材跟他像的,都会本能的抵触。」许穆说,「现在谈恋爱也不太会主动说想要性生活,我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有多疼。」
在讲述这段经历时,许穆依然没有完全放下拘谨和戒备。在讲述时,逻辑清晰善于表达的他,多了很多「额」和停顿,在他看来,「这个事情不太好跟别人讲,怕别人知道。」
肢体暴力:「他每次打我之后,都会跪下来求我原谅」
「他说是因为太爱我才激动动了手,」邱雨说,「他每次打我之后,都会跪下来求我原谅。」而每一次,邱雨都会选择原谅,直到那一夜,他险些丧命。
邱雨是黑龙江省嫩江市人,28岁,是一名税务系统的公务员,是一名男同性恋者。男友黄迪是内蒙古人,脾气不好,爱喝酒。
2019年初,他们确认关系已有一年。那是一个邱雨不愿回忆的夜晚。邱雨在陪伴好友外出一天后,接到男友的电话,「熟悉的声音,一听就喝醉了,怕他出事,我就回去了,」邱雨说,「我踏上了让我永生难忘的一条路。」
邱雨一进屋,黄迪正坐在家里的餐桌前,桌子上摆着只剩不多的白酒瓶,和没吃完的火锅。
「你是不是跟他聊骚了?」、「你就不能陪我吗!」……已经不再清醒的黄迪不断的指责着邱雨。而且无论邱雨作何解释,如何安慰,都不能平复黄迪的心情。于是邱雨也渐渐失去耐心,选择不再理会喋喋不休的黄迪,旁若无人的刷起手机。
令邱雨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黄迪。黄迪一怒之下一巴掌打在邱雨的脸上。这一巴掌不仅直接把邱雨打倒在地上,更是把餐桌也打翻了,滚烫的火锅洒满一地。
接着,黄迪抓着邱雨的头发,用拳头打邱雨的脸。黄迪一边骂着,一边把他拖到另一个房间,用脚又蹬又踹。「我脑袋嗡的一下,脸疼、耳朵疼、眼睛疼,整个人都懵了。」邱雨回忆说,「我蜷缩成一团,双手抱着头。特别特别的害怕,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了,完全就像是疯了一样。当时我心想,我可能不能活着出去这个屋子了。」
所幸,邱雨还是在黄迪殴打的间隙中,用尽全力跑出了家门,鞋也没穿。在下楼时,他会担心黄迪追上来,即使已经跑到了街上,也会担心他突然出现在身后。在冬季的黑龙江,邱雨穿着被撕烂的衬衫,光着双脚,站在街上,拿出塞在裤兜里的手机,用摄像头照了一下自己。他回忆说,当他看到那样的自己时,「只觉得特别的悲哀。」
最终,他在一位好友的家里住下。他想过报警。但他转念一想,一旦报警,在这个小城市里,他们的消息会一传十十传百,如果意外出柜,无论是对他们的家庭还是事业都有可能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于是,他不敢出门,他害怕黄迪来找他。邱雨说,虽然他们已经分手,但他仍然担忧会在这座城市遇见黄迪,他害怕再次经历那个可怕的夜晚。
邱雨坦言,那一夜,并非是黄迪的第一次使用暴力。实际上,黄迪曾多次在醉酒后推搡他,踹门、摔东西更是早已成为日常。
但邱雨却始终没能与黄迪分手,原因就是他每次动手之后,都会跪下来祈求原谅,「他会口口声声的说,『我太爱你了,所以才打你。』」
而邱雨,每次都能被这句话说服。
精神控制:「那两年流的眼泪,比我人生的前20年都多」
「她哭,我就必须陪着她哭,不然她会觉得我不在乎她。但这对我来说很痛苦。」张子旋是一名女双性恋者,她说,「那两年流的眼泪,比我人生的前20年都多。」
2013年时,张子旋23岁,在与冉娜在一起的两年里,她一直是精神暴力的受害者。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在那段关系中,她不仅一直认为是自己渣,是自己做的不好,以至于就连分手后,「所有共同好友,见到我就好像要『呸』一口的样子。」
「她性格算是比较孤僻,但对我特别好,会帮我把菜里的辣椒挑出去,」张子旋说,在共同好友的眼里,冉娜是个照顾人无微不至的好女孩。
可只有张子旋知道冉娜的敏感和多疑,一个曾经追过张子旋的女孩打来电话,被冉娜看到了,便断定张子旋出轨。于是冉娜在大街上大吼大叫,狠狠推了张子旋一把,张子旋差点摔在了地上。
「你肯定不是第一次,你肯定很多次了。」作为最亲密的人,她还会说出最中伤张子旋的话,「交际花」、「花蝴蝶」、「对谁都一样的好」。张子旋的开朗爱笑,人缘不错,惹人喜爱的性格,都令冉娜感到不安。冉娜甚至会在张子旋谈及愉快的经历或是受到表扬时,反而特别难过。
逐渐,张子旋开始说话做事小心翼翼,「不知道哪一句就会激怒她,触动到她的逆鳞,我很惶恐。」爱笑的她,开始变的爱哭。喜欢和人打交道的她,开始疏远他人。更可怕的是,她总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并且为冉娜的难过而责备自己。
「我一直认为是自己做错了,因为哭的总是她。我时常反思到底是哪里没有做对。」张子旋说,直到两年后的分手,她依然觉得是自己的错导致了关系的破裂。
对张子旋而言,向外求助,就意味着出柜。不能向家人倾诉,没有朋友能懂,报警更是一个她想都没想过的选项。她觉得自己身处一个孤岛。面对学校的心理辅导员热情的问询,张子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张子旋没有从外界获得任何实质的帮助。
就这样,张子旋始终都是一个人在面对伤痛。直到往后的一年里,那些不再理她的共同好友,那些或删掉或拉黑她的好友陆续加回她的微信,对她说,「辛苦你了,不是你的错。」
那一刻,张子旋才在受到持续的精神暴力两年之后,「原谅」了自己。
心理咨询师:暴力就像一片沼泽,你爬不出来就会越陷越深
「最重要的,首先是识别暴力,其次是对暴力坚决说不,」四月是北京同志中心的一名心理咨询师,他告诉淡蓝,他发现,很多人在亲密关系中意识不到什么是暴力。但暴力却是周期性、循环性的,且是会愈演愈烈的。
起初,暴力往往是很难感知的。四月说,施暴者的心理依附需求非常强,对方的正常行为他会解读为破坏关系,让他感受到关系受到威胁,要证明关系是安全的,而且会采用控制对方的方式来维护关系。
在第二阶段,语言贬损、辱骂,精神/身体/性暴力或经济物质控制,直到肢体暴力,都会不受预测的先后发生。双方会失去控制。
第三阶段,施暴者为了让施暴的理由成立,会找很多细节去支持他的理由。即使是一些是模棱两可的理由,施暴者也会不断强化。他们还会将责任转嫁给受暴者,并声称都是因为受暴者的错,暴力行为才会发生。
暴力往往与「蜜月」相伴,在最后一个阶段,施暴者会表现出充满爱意和体贴的一面,通过不同的方式祈求受暴者的原谅,同时保证同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而当事情过去后,一切都会再次发生。
「暴力像一片沼泽,你爬不出来就会越陷越深,」四月告诉淡蓝,亲密关系暴力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暴力行为的每一次循环都会进一步消耗受害者离开这段亲密关系的能力,同时也会让受害者将自己的处境说出来并寻求帮助变得越来越难。
「因此,在暴力首次发声时,尚未发生严重后果时,及时识别暴力,并理性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四月说,「不然的话,双方将进入彼此伤害的恶性循环。」
如果你正在面临严重的肢体暴力,四月建议,首先要保护好自己,暴力的升级往往需要过程,因此不要激怒对方。如果有一些可能激怒对方的沟通一定要谈,那一定要找有他人在场的环境。
正视,是进步的第一步
实际上,在过去,除「法定家庭成员」以外的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恋人、同居者、离婚夫妻等等均被排除在外。在原有法律框架下,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求助无门。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力量的推动下,关注「亲密关系暴力」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我国法律也在不断进步完善。
2015年12月我国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纳入家庭暴力范围, 法律保护不再局限于父母子女和法定夫妻之间。这为遭受不同形式的家暴行为的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LGBT亲密关系也能够受到该法的保护呢?
关注LGBT伴侣权益的北京鲁律师告诉我们,『反家庭暴力法』旨在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而现行法律框架下家庭关系是以婚姻、血缘为基础的,具有监护、抚养、扶养、赡养、寄养等特定法律关系,结合司法案例,多将LGBT同居伴侣表述为亲密朋友关系。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恐难以包括LGBT同居伴侣,相应的LGBT同居伴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于『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制。但受暴方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施暴方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的侵权行为加以制裁。
目前,对于性少数群体的家暴情况报告并不多,也不尽完整。但一份于2009年完成,具有419份样本的调查报告显示,曾遭遇同性伴侣暴力的女同/女双性恋比例为68.97%。高于2011年国家统计局披露的24.7%的家暴发生率。
不能忽视的是,在本次通过调查所联系到的四十余位受到同志亲密关系暴力的受访者中,鲜有向外界寻求帮助者,仅有一位在经历肢体暴力时有路人报警,其余全部选择了独自面对。
由于LGBT亲密关系暴力不被看到,由于公众的不了解、不理解,受到亲密关系暴力的LGBT人群普遍羞于或恐惧向外界寻求有效的帮助。
对于同志人群而言,亲密关系暴力,是无法诉说的痛。但同志人群也与所有人一样,他们不比任何人软弱,也不比任何人更坚强。
试图让同志群体当中的「亲密暴力」被正视,让那些正在发生的伤害停下来,让可能发生的伤害不会发生,让未发生的伤害永远不会到来。
正视,是进步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