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 18 歲,在 5 年前認知到自己是同志,已有一個在一起一年多的女朋友 Ruthie,從高中就認識,目前彼此在不同縣市讀大學。
真正的距離其實是家人的不認同
Ruthie 在台北念書,我在嘉義念書,坐客運需要花上三個半小時甚至更久。在同儕們的眼裡,這樣的距離好遙遠,但對我們來說卻不是如此......少了家人的管束,我們擁有了更多的自由。
我們高三那年,Ruthie 媽在偶然的情況下知道 Ruthie 和我在一起的事之後,Ruthie 媽無法接受,甚至命令她不能再和我往來。從那天開始,只要 Ruthie 媽在一旁,就算我們都在同一個城市,仍不能光明正大地踏入他們家;不能光明正大地約她出來一起逛街、看電影;不能光明正大地和她講講電話,道聲晚安。這樣的狀況持續了半年之久,有時我甚至會開始懷疑自己的存在是不是真的是一種錯誤?
上了大學後,我們有各種理由和家人搪塞不回家的原因,藉此偷偷出遊,到此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們之間真正的距離不是台北和嘉義之間的 256.6 公里,而是我們最親愛的家人,那雙不認同的眼眸。
媽媽是基督教,爸爸很傳統
我媽媽是虔誠的基督徒,我爸爸雖然沒有特殊的宗教信仰,但傳統父系社會的思想卻深植在他心中。在我剛剪完頭髮後,媽媽問了我一句:「頭髮剪這麼短,別人會不會以為妳是同性戀?」接著她開始翻聖經,對我朗誦其中幾行字句,試著用兩千多年前的人所說的話來說服我「同性戀是罪」這件事。
爸爸也曾經看到新聞報導同志遊行時大罵:「這些人都有病,妳最好不要像他們一樣,知道嗎?」他看了我一眼,便轉到別台了,我甚麼話也不說,內心卻微微顫抖著,想像著自己會不會有一天就因此而被趕出家門。
事實上,「宗教」和「觀念」這兩大區塊的內容之中還有光譜存在,而我的例子當然也不能夠以偏概全,但不可否認的是,社會上仍有許多價值觀是建立在「恐同、反同」之上,而這些無形的影響力也默默地在入侵、傷害不少同志之間的情誼。
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可以選擇嗎?
常會有親戚問我:「好好一個女孩子家,為甚麼要把自己打扮得像個男生?」其實我也很想知道為甚麼......為甚麼自己不喜歡穿裙子?為甚麼自己不喜歡粉紅色?為甚麼自己不喜歡男生?像我們這種在華人傳統社會下成長的孩子,其實都比那些慌張的家長還要更迷惘,迷惘自己到底屬於哪裡,屬於甚麼?長大後才漸漸明白,其實我們生來如此,不必害怕,更不必為了任何價值觀而改變真正的自己。
就像 Lady Gaga〈Born this way〉所唱的
" I' m beautiful in my way
我就是這樣的美
Cause God makes no mistakes
因為上帝從不犯錯
I' m on the right track, baby
我是對的,寶貝
I was born this way
我生來如此啊"
我很驕傲我身為同志,也對此身分很有認同感,但若是有一天你問我:「如果可以讓你選,你會選擇當同性戀嗎?」我會回答「不會」。 因為我不希望我所愛的人不斷承受外界歧視的眼光;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因為擔心我的性向而徹夜難眠;我也不希望自己因為一路走來狼狽不堪而失去愛人的能力。
如果性向是一種選擇,誰會願意走辛苦的那條呢?但我們生來就是如此,無法抵抗,更無法壓抑,而這樣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身邊那份得來不易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