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了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
——《撒野》
1
高中,情窦初开,最难将息。
“我的天累死我了!这跑操制度太离谱了。”我嗓子火烧火燎,不情愿地嘟囔着。
跑操结束之后,汗顺着额发啪嗒掉在塑胶跑道上,流进眼睛,火辣辣地,我却舍不得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直到一道汗水硬生生地把视线夹成两半,才不情愿地眨了眨眼。
虽然腿好像灌了铅,一步不愿挪,我还是一阵小跑追上去挽住她的胳膊,她温柔地整理了一下我贴在脸上的碎发,汗水便从下身涌了出来。
我爱她,我们都是女生,整个高中尚是如此。
2
初见,是九月,已值夏末。
她是班里最不爱说话的人,总是安安静静的,像一盆清凉的水,少了些浮嚣,更是没有其他女生那样的唯我独尊与沾沾自喜,说是人淡如菊绝不为过。
当时,我颇有交际花的感觉,和班上大多数人混成了好兄弟,便有人怂恿我去“搞定”这“大冰山”。
我跑去问她的名字,她有些怯生生地忘了我一眼,我突然有些为自己的冒失而感到不自在,也第一次仔细观察到她的样子——
丹凤眼,齐刘海,蘑菇头(现在大抵叫初恋头了,好像这形容确实更贴切些),和主流审美中的美人不搭调。直角肩,很窄,脖子直挺秀颀。
古典,这是我仔细看她后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词。
我一直都不瘦,胳膊撑在她桌上低头看她,竟显得滑稽,好像大姐头在欺负乖乖学生妹般。
她没说话,从书箱里拿出一张写有她名字的纸,声音小小地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薄唇微倾朝我笑了笑。
我陡然间心里一颤,说不清又道不明是为什么,微微惊愕,腹诽这人未免太腼腆了,不是我的菜啊。
后来,我们不知怎的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大概是因为只有我愿意死皮赖脸黏着她吧。
从朋友口中得知,她中考全区第一,不折不扣的大学霸。人又谦卑而温暖,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没有我不喜欢的叽喳和八卦。
我们一起放学回家,更巧的是,我们在一站下车,久而久之,在性取向觉醒的时期,我明白,我喜欢上了她。可我惶恐,怕别人看出这些小心思,便把这感情深深埋在心里。
3
我是一个叛逆的小孩,一身的刺不知道让多少人避而远之,连父亲都觉得我无可救药,而把我丢给外婆。
但她还在,她不嫌弃我难看的成绩,不嘲弄我的肤浅张扬,她会和我联合起来骗我妈。我妈总是很信任她,其实借着和她出去的名头,我跑出去见狐朋狗友,但她没有因此疏远我,却安慰我每个人都有成为自己的权利,以至于让平庸又孤独的我,生出些许温柔。
我和她自然不是一类人。我上课睡的比谁都开心,她从不,她的笔记摸起来甚至能感受到用力的笔触。
我晚上跑去酒吧和狐朋狗友喝得晃晃悠悠,满口脏话勾肩搭背,和不认识的人激吻,她却很听父亲的话不敢坐绕道几百米的另一班公交车,哪怕要在寒冬腊月等下趟车很久。
在她身边,我是自卑的,总有人指指点点,并不认同她这样完美的人和我这种人做这么好的朋友。 她不在乎,我生日的时候她送了我一枚书签,上面写到From the best friend。 我一直珍藏着那张纸条,夹在写文最隐私的本子里面。
那年盛夏的体育课上,我和别人闹别扭,眼泪不争气地掉出来,我以为她会安慰我,可是她没有,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拿出纸巾,任由我埋在她怀里哭了一节课。
她轻轻拍着我的背,揉着我的头发,还是一如既往地小声对我说着,别哭啦……极尽温柔。
从那起,我对她的感情,好像又深了许多许多。
每到体育课,我们拿着书坐在一张垫子上面。蝉叫得好大声,天气热得哪怕干坐着都有汗哗哗往下掉。微微侧目,瞥到汗珠从她修长的脖子上滑落,不算惊艳却沉静的面孔被阳光镀上了金边,我有些入神。
阳光照得我有些困,便倚在她的肩上打了个盹儿,她仍旧在做那变态的数学题,但却胡噜了一下我的头发。我睁开眼偷偷看着她,她好像察觉到了我炽热的目光,低头又摆出标志性的微笑。
我慌忙岔开脑袋,心里小鹿乱撞,眼睛抬头望向天空,天色澄澈,宛若她的眸子一般。阳光透过树影间的罅隙射到我身上,微微晃眼,让人发困,我换了个姿势又睡去。
如此,便足以让我爱这泥泞破碎的人间。
4
最后一学期,我终于有点儿努力的意思,天天下课缠着她问题,她思考的样子总会搅得我心神不宁,但也努力地在听她讲的每句话。
从前去老师办公室就是挨批的我,竟也没事儿就跑去办公室问题,物理老师戏谑着我开始临时抱佛脚了,也有人奚落着我说我早干什么去了。
可那时候,我想的只是,我考不上她要考的大学,但至少可以去她去的城市。我一定还要,偶尔见到她啊……
下课的时候我甚至憋着不愿去卫生间,为的只是多做几道物理题,一天大概写十几套题,晚上困到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但,充实而幸福。
我们时常拉着手,甚至有时会亲下脸,一起去卫生间,给对方拿中午饭,一起分享一个小风扇,她默认了这些亲密的举动,甚至一向乖巧的她竟偶尔调侃我真是丰满。
人都是需要精神支柱的,我总幻想着,她大概对我也不止友情,带着这份信念,我考了出奇高的分数,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不是说我运气极好就是说我天赋异禀。
但我明白,那是我和自己的约定。其实到最后我也始终没明白自己这种咸鱼到最后为什么那么拼命努力,细想想,大概是潜意识里不想配不上她,也还想能和她去同一座城市,头顶同一片蓝天。
后来,尘埃落定,我的分儿够和她去同一座城市,她也劝我一定要和她一起。可不知怎的,我好像大义凛然般觉得自己不该耽误她,而选择去了另一座城。
多可笑啊,我总是自作多情且多愁善感。我以不想再有太大压力为由,拒绝了她的建议。我想放过自己,我怎么舍得对她做出什么,冷静下来想想,她从未表现出过les的倾向,不如离开吧,时间会抹平太多太多。
到了大学,我好像习惯了高中最后时的努力,一直秉承着这个传统,也没有再次惨遭垫底。
她治愈了我敏感易碎的心,而我也加入了心理社,每天开导不少同学,收到了各种各样的青春疼痛经历,有男女有男男有女女,可都同样青涩而美好,故事宝库在一点点充盈,我也终成为了一个温暖而浪漫的人。
我很感谢她,拉我于泥沼,伴我于豆蔻年华。
可能是因为性格变好又长开了,亦或是天生对同性的吸引力,也有女孩子向我伸出橄榄枝,可我好像,没有了那份当时的情愫,便也坦然享受独处的时光。写下一大箩筐文章纪念我与她曾经的故事。
5
今年寒假我跑去很远的地方见她,合了一张影,她高了,留了长发,我把照片印出来,压在了书箱最下面,压在了心里,最深处。
啊对了,她很喜欢听我弹久石让的summer,又快到一年夏天,我买了留声机,打算录下来,送给她。
她是那年盛夏映在我眼底的光,是深冬永恒的救赎。
春服既成,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窗外银河,星光杳杳,熠熠生辉。
好久不见,我的爱人,愿你如夏花般明媚绚烂,眼底摇曳的碎光,永远如黑曜石般璀璨。
我的故事并不轰轰烈烈,甚至看起来矫情又没有太大卖点,文笔也并不好。但她真的撩动了着我刚刚萌动的心扉,希望这天下相爱之人,都能终成眷属。我只想要拉住流年,好好说声再见,仅以此文记录成长的故事,如果真的有机会,我希望这篇文章能被发出来,算作我,唯一一次表明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