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夜色凄然,只有月亮孤独的与酷暑作伴,燥热的天气里,滚烫的沙漠静静在脚下蜿蜒。

        此时已经是子夜时分,金光城中的灯火渐渐熄灭,偌大的城市慢慢沉睡下去,月光照在金塔之上,反射着淡淡的金光连。

        漫天的风沙都尊敬的匍匐在它的身边。

        圣德明妃居室外,洛泱依然穿着那件沾染着泥水与血液的便服,伫立在一个凸起的土台上,遥望着白墙外的那些建筑,还有更远处洒满月光的沙漠边缘。

        阵阵微风吹来,卷起洛泱那脏污的裙摆。

        “圣德明妃,大法王让您去休息!这已经是第三次通传了,您就听奴婢一句话,赶紧去休息吧。”旁边一名黄衣女婢焦急的看着站在土台上的洛泱,急的快要哭出来了。

        这个女婢与中州荒漠之人都不相同,她比洛泱还要高一些,有一头浓郁的亚麻色金发,眼眸是海蓝色的,高挺的鼻梁下是那淡粉色的双唇,满满都是异域风情。

        这个女孩听说是从极西之地来的,由金光大法王专门指派,虽然中州官话说的不太利索,但是吃苦耐劳,而且打架十分凶狠,在圣德明妃身边既做婢女又做护卫。

        “无妨,米娜。三个孩子都睡下了么?”洛泱那边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感情。

        “奴婢刚刚去看过了,三个小孩子都喂了小米甜枣粥,现在睡得很香。恕奴婢多嘴,大法王很担心你,圣德明妃还是赶紧睡下吧。”

        “我只是想多看一会儿风景而已,你不用管我的,先去睡吧。”

        “不行,大法王让我寸步不离,如果圣德明妃不走,那奴婢也只好留在这里陪圣德明妃一起看沙子了!”

        “倔。”洛泱轻笑一声,但脑海中又映照出那死去女孩的样子,又变成了苦笑。

        如果她长大了,也许应该就像米娜这样。

        可惜,年轻的生命因为那些所谓法王的私欲而早早逝去,再也等不到花开的那一天。

        脚步声传来,米娜向后面一看,赫然是穿着红袍的金光大法王。

        “婢女米娜,见过金光大法王!”米娜跪了下来:“大法王恕罪,奴婢劝了很多次,圣德明妃还是不愿意回去休息。”

        “米娜,实在太晚了,你先退下吧。”

        “是。”

        让米娜退下以后,金光大法王没有再说一句话,而是慢慢走到那土台下方,一脚跨了上来,与洛泱并肩站在一起。

        站了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

        终于,洛泱没能耐得住性子开口了:“大法王,你站在这里不累么?”

        金光大法王道:“本王以为你开口第一句便会问今天在街上发生的事情。”

        “她伤得太重,我没能救得了她,我……”洛泱的眼角早已满是泪痕,金光大法王伸出粗糙的手指,仔细的抹去她脸颊上的泪痕。

        “在《金光经》中,金光祖师也有善身和恶身,只不过在那些造像上没有体现而已。慈悲是自己身体力行的道德,真正的慈悲也不一定是和颜悦色的赞美鼓励,有的时候用金刚之力来降魔伏恶,更是难行能行的大慈大悲。”

        金光大法王轻轻咳嗽了两声,接着说道:“慈悲是建立在平等心之上的。只要愿意去做,愿意去善用这颗心,将会发现众生都是大善知识。”

        “如果你不去做,她们四个人可能会都生不如死。”

        听了金光大法王的讲述,洛泱半晌没有说话,最后只吐出两个字:“谢谢。”

        金光大法王失笑:“谢我做什么,我只不过是把《金光经》的内容复述一遍。金光城历年藏污纳垢,那些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已经积累起了许多黑暗与邪恶,就像你今天遇到的一样。就算你凭着一己之力能救得了三个四个,可这广阔荒漠还有无数和她们一样人在受苦受难。”

        “你愿不愿意,为了这荒漠的千千万万百姓的未来,做本王的圣德明妃?”金光大法王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说着,他还捧起了洛泱的小手。

        “我……”

        不知为什么,洛泱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李翰林的脸。

        那水房中私定终身的情景,仿佛就像在昨日一般。

        翰林,为了荒漠千千万万的百姓,为了他们以后能过上好日子。

        希望你能原谅我。

        若是我死了,立刻下来陪你……

        “……愿意。”

        “那本王的圣德明妃,快快去休息吧,后天便是圣德明妃开光大礼,届时你需要与本王一同出游,接受万民敬仰。至于你救来的那三个孩子,以后便做你的侍女吧。”

        “另外这几日,米娜会教你一些礼仪,以后会用得上的。”

        洛泱点了点头,与金光大法王拥抱在一起。

        “还有最后一条,我的圣德明妃,赶紧上床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金塔三层的藏经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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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

        温润的阳光穿过破烂的纸窗,照射在李翰林的脸上。

        “窗子怎么又破了,今天还得糊裱一下……”

        他迷迷糊糊的扭头看了一眼床外,又转身睡去,这会儿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在中州,连忙掀了盖在身上的破被子,一骨碌爬起来。

        但他刚要直起身来,就感觉头疼欲裂。

        昨日到了金光城,李翰林不顾自己又累又饿,便漫无目的寻找起来,可偌大的金光城便如大海捞针。

        最后李翰林昏倒在地,被跟随的飞鹰以及他的一干属下给抬了回来。

        李翰林推开房门,日出东方,太阳高挂,刺的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这会儿他才感到嗓子冒烟,转过头拿起旁边小茶几上的一个茶壶,连倒茶都免了,直接用茶壶口对着嘴牛饮。

        茶壶里的茶不像中州的茶叶,微微泛苦,但是散发着一股奇异的焦香,像是用炒熟的麦子泡的茶。

        一旁床边他的衣服被迭的整整齐齐,武器则擦拭一新,斜挂在墙上。

        这样细致的工作应该是某个女子的手笔。

        李翰林打理好自己的衣服,走入了这个院落。

        院墙很是粗糙,都是用泥巴铸成的墙体,但非常厚实。

        除了自己住的这个小间,还有三个方向的门,只不过左右两边的门都用大锁锁上了。

        李翰林索性推开前面的门,那木门一打开,一阵羊肉的膻味混杂着葱和盐的味道飘散出来。

        只见一口大锅正在灶台上冒着热气,那羊肉的味道便是从里面冒出来的,一旁还有个人在炉膛里添柴火,听见有人打开门,不耐烦的转过头来。

        “谁啊,把门关上!……唉!少主!飞鹰参见少主!”

        “我说飞鹰啊,你就没有人帮你打打下手么,连烧羊肉都要自己来么?”

        李翰林看到飞鹰忙活的样子,哭笑不得,他走上前去,就要帮飞鹰一起添柴火,却被飞鹰阻止了。

        不过这时候李翰林才真正看清楚了他的样子:除了那标志性的两撇胡子,他皮肤黝黑,应该是经过岁月的洗磨;两鬓略微发白,双手长满了硬生生的茧皮,显然是常年练武的。

        “此地粗陋不堪,这种粗活让属下去干,少主还是出去为妙。”

        “没事,这种活我在正一派天天都做。”

        “少主……”

        飞鹰见到李翰林添柴、煽火,一开始还害怕自己的少主好心帮倒忙,可看到他如此熟练,便放心了下来。

        不一会儿大锅中的羊肉汤煮开,飞鹰依次加入碎盐巴和切好的葱,很快这锅羊肉便已经咸香扑鼻,勾得李翰林的馋虫都要出来了。

        “飞鹰!飞鹰!”隔壁的房间突然传来女人的声音:“麦茶煮好了,让肉铺的兄弟过来拿一下……算了我自己拿过来好了。”

        “诶呀,魔蜂长老,这种粗活还是让下面的人来做吧!”飞鹰将拿在手中的柴火棒丢在地上,正要起身去隔壁房间,不料隔壁的那个被称为“魔蜂长老”已经走了出来。

        那是个美丽的女人,大概三十多岁。

        她的脸很精致,但是左脸上一道恐怖的伤疤却破坏了这份美丽。

        长长的柳叶眉下的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向上翻卷,但炯炯有神。

        褐色的瞳孔散发出一种高贵气息,鼻子挺拔小巧像那极西的域外人一般人,还有那樱桃般的嘴巴,透着诱人的光芒,完美的唇形勾勒出无限遐想。

        这会儿魔蜂长老正穿着一套伙房的粗布衣物,身上系的围兜上面都是血污和膻味,看起来更像是一套屠夫的衣物,一手提着一个马口铁水壶,里面正散发着麦茶的香味。

        “飞……少主!魔蜂见过少主!”那女子将水壶放在地上正要对着李翰林跪下,可马上就被李翰林扶住了:“魔蜂长老劳苦功高,留在荒漠那么多年苦心经营,我感谢还来不及呢!快快起来吧!”

        “那少主,先用早饭吧!飞鹰你也真是,干嘛把少主带到这里来,烟熏火燎的!”

        飞鹰看着魔蜂长老一脸责问的样子,又看看灶台上那已经炖的热气腾腾的一锅羊肉,只能摇头苦笑。

        魔蜂长老从角落里搬出一张木质的小桌子,又搬出两个木凳,飞鹰则拿出木碗和木杯,为两人盛上满满一碗手抓羊肉外加一杯酥油茶。

        “长老,少主,飞鹰先给肉铺的兄弟送羊肉了。”

        “好,你先去吧。我和少主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

        等飞鹰走后,李翰林看着魔蜂长老脏兮兮的围兜:“魔蜂长老在金光城里卖牛羊肉么?”

        “哈,这也算是冲云楼谋生的手段之一,当年在中州,冲云楼也有许多店铺商家,能给我们获取情报带来很多便利。”

        “那不也和合欢宗差不多么?”李翰林笑道。

        “少主莫非去过合欢宗?”

        李翰林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将这些年历经的事情与魔蜂长老细细的讲了一遍,魔蜂也乐意做一个旁听者。

        听完这一切,魔蜂喝下一口麦茶,沉思了一会儿。

        “看来合欢宗也不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也有很多有情有义之人。”

        “魔蜂长老,我这次来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未婚妻的下落!她被掳到金光城以后就消失不见,金光城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她在何处。”

        “这个好办,少主,魔蜂昨日已经想好怎么办了。冲云楼的这家肉铺乃是金光城里数一数二的,价格便宜肉质又好,很受欢迎。过一会儿肉铺里冲云楼的武师和少主一起去送肉,那块地方我们的弟兄一直没能进去看个究竟,这次正好乘机搜集一下情报。”

        “去哪里?”李翰林问道。

        “金塔区,就是那些法王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