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狮王神枪

        宁菱穿着浑身粉红的铠甲,头盔上露出两条赤色锦带,双手握住一对软枪,乘着一匹红色战马冲入敌阵,我和光头佬都知道她的目标,就是被破岳射下来的普察堤。

        这是名副其实的意外情况。

        普察堤是迪矣里有名的色鬼,仗着一张小白脸,不知伤过多少女孩的芳心,也不知坏了多少女人的贞操,宁菱有一位密友就是被他始乱终弃而自尽,故此她对普察堤恨之入骨,连带跟我初相识时甚具恶意。

        我和基鲁尔互望一眼,宁菱的马术和战技都是由他所教,所以最清楚她实力的正是他本人。

        但现在看他的表情,不用猜也知道宁菱未成气候,战斗力远逊于谢迪武士,兵法、魔法更不用多说。

        “大叔、破岳,这里交给你们。”

        交代了一声,尾随着宁菱马腹冲入敌阵。

        由于马基焚锋利无匹,一般武器根本阻拦不住,黄金六足豹的速度又远胜普通战马,这对组合加起来,在战场上可以像蟹一样横行无忌。

        不消百步我已经追上了宁菱,亦是现在才晓得她擅长双枪,在无数锐利的武器攻击下,她自保没有问题,但要前行可就不容易。

        战场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任何人情可言,宁菱明显高估了自己的战力,敌方亦发现宁菱不难应付,早有两个千骑长级的将领跑过来讨便宜。

        宁菱的实战经验少,更别说被敌人围攻,不出数分钟她的其中一枝长枪被敌将劈断。

        六足豹怒吼一声,载着我一跃而起,下一刻已经降在宁菱的附近,并长笑道:“欺负女流算什么,有种跟我亚梵堤打!”

        咦,奇怪,为啥我说出这种话时好像全身都不妥?

        要知本少爷的威名已经建立,原本将她打个左支右绌的两个将领,竟发现身边多了一个猛男,武技比他们高十倍,样子比他们帅一百倍,那有不骇然大震的理由。

        相反地,宁菱精神一震道:“哥哥帮我!”

        不知是我的大名有作用,还是其他的原因,宁菱的枪法回复正常,反而附近的骑兵乱了方寸。

        宁菱道:“普察堤就在那边!”

        宁菱领着我向人群冲,而我却心感奇怪,战场上人山人海,她凭什么知道普察堤所在?

        但一瞬间我们果然见到一个脱了将军服,内穿普通士兵装,贴了一撮假胡子,右耳颊不停流血的男人。

        哇,好计!原来还有这一招!

        普察堤见到我们出现时吓得魂飞魄散,后者一手掩着耳朵,另一手拿着长矛抵挡宁菱的攻击。

        普察堤这家伙阴阴湿湿,一直隐藏着自己的实力,若非被破岳重创耳朵损害了平衡力,宁菱再练两年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他们两个演出了攻防战时,我亦以马基焚驱散附近的骑士,普察堤的武技始终高宁菱两班,要致诸死地并不容易,可是他的血越流越多,面色也越来越白,再耗下去他不死于宁菱枪下,亦会因失血过多而亡。

        眼看要给这家伙了账时,突然一道劲风迎面涌来,有一匹战马在空中挣扎着,马体打横向我扫过来。

        此情此景,我已心里有数,马基焚高举过头,战马忽然被人以重手法凌空解体,化成了一团巨大的血花。

        包括我在内也要吃惊,如此霸道强横的手法,我只曾在兽人族第一勇士雪洛夫身上见识过,而更奇妙的是血雾忽然幻化成一只巨大兽爪,旋动着朝我胸口抓过来。

        “宁菱小心!”

        狮子王名枪五击——狮王偷心!

        龙煞四绝剑术——龙煞刚剑斩!

        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血花之中有一根长枪冒出,我毫不犹豫使出刚剑斩,马基焚的刚劲冲开血爪,跟长枪尖轻轻碰上。

        这轻轻碰上可不得了,马匹的血水被我俩的力量逼开,仿如一朵血红玫瑰盛开,水点朝四面八方打出去,凡二十尺内的骑士们无一幸免受伤坠马。

        宁菱得我提示,早一步闪到马腰中间回避,但仍被剑枪的压力波及冲开。

        当事人的我亦是两手麻痹,雄壮如六足豹亦被逼退六步,马基焚在手中尚在震动。

        偷袭者正是黎斯龙,只见他穿着金甲仍能在空中飘然转身,连打三个后空翻才稳稳落地。

        大家都能看出彼此的惊讶,他大概想不到这必杀的一招会被我硬接下来,而我则想象不到黎斯龙居然进步这么多。

        暗叫厉害,我早已见识过黎斯龙身手,亦早知他是个硬手,只没想到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步神速。

        忽然浮起一个想法,黎斯龙从小缩在深宫苦练,上次帝都招亲可能是他第一次实战,而且还跟大剑圣高安东交手,突如其来的实战经验使他的枪法突飞猛进。

        同时我亦留意到,他手上那枝枪跟马基焚硬拼后竟然丝毫无损!

        此枪形样相当特别和漂亮,枪身为浅蓝色,长五尺九点八,重量要拿过才知道,枪头未有安装血挡,可是它的主要质料非金非铜亦非钢,竟然是半透明的晶石类!

        晶石枪的前端连枪尖半尺许,以及枪尾的四分之一尺皆镶了纯白合金片,枪头处更有一条小金链子悬垂衬托,白金片上刻着细致的小文字。

        纯白金属衬淡海蓝晶石,加上造型和雕饰的配合,单是整体的美感已经是一件艺术品。

        用水晶造武器,在古代已经有人尝试,但优质晶石比起乌金更要难寻,而且铸造晶石的方法亦是一种秘术,相传矮人族祖先柯亚鲁懂得其法。

        可是柯亚鲁生前没有造过晶石武器的记录,存世的同类兵器几乎没有,最少在我的记忆中想不出来。

        没理由吧,如此奇特的武器,我没理由不认识!

        发现我的注意力,黎斯龙一脚踏上岩石,蓝枪托于肩膀上,长笑道:“不愧人称最强的炼金术士,有眼光!此枪名为狮王长枪‘墨涅亚’(Nemean)

        是三十多年前我爷爷萨加勒,委托矮人族首席铸造师和大巫师联手制作。想不到一打造就花了三十年,更想不到前几天由首席铸造师亲自交到我手上,继承皇位原来全是天意。“

        墨涅亚其实是一座大森林,相传此森林内里住了一只巨大猛狮,其躯体比普通狮子大上五倍,利爪无坚不摧,厚皮刀枪不入,最后被一名半神人所杀,才升上天空成为了狮子座,墨涅亚狮子就是神话中最强的狮子。

        断金和青龙那对该死的矮人父子,这叫做潜入皇城?

        他们根本是大摇大摆走进去,恐怕还有红地毯和仪仗队,说不定还有漂亮的官妓作款待。

        九成是青龙怕被我骗走此枪,所以才将此事隐瞒,唉,才不过一把枪而已,就算被我骗了最毒哦不过重新造一把,交朋友交到这样子,太没意思了吧。

        黎斯龙仿如狮子王附身,将墨涅亚枪缠绕身周扫了五六圈,四周劲风立时大作,他一边跃起向我直扑,一边道:“三十年前阻碍我爷爷统一天下,想不到我黎斯龙统一天下的大业由杀你开始!”

        看着黎斯龙泰山压顶的强势,我就知道坐在豹上无法招架,收起了黄金六足豹重回地面,紧握马基焚摆出舞剑术起手式,笑道:“王子的枪法确出我意料之外,单会否太小看我们拉德尔家族?”

        枪利远攻,剑利近攻,我以舞剑术转动身体冲进黎斯龙的近距离。

        本来我一位黎斯龙一定会阻止我接近,反而任由我冲入去,狮王长枪在他的身上不停旋动,形成了一个以守为攻的蓝色大光环,加上他的铠甲金光闪闪,确是十分夺目。

        狮子王名枪五击——若狮舞动!

        拉德尔家族舞剑术!

        基鲁尔的盾兵和破岳的弓兵仍在攻击,骑兵则占上人数之利保持攻势,而置身万军之中的我和黎斯龙,却是旁若无人的对战。

        我们使出的都是圆形守招,剑与枪交织出嘹亮响声,红黑色的火花激烈溅发,一瞬之间我们互击了三十多次。

        三十招后他的枪尾扫中我肩膀,右臂受到了重创,只得带着剧痛顺势退开,然而在被击中的一刻我却心有所感。

        但凡到了马基焚、狮雪改、红月刀或麦基迪这类特种兵器的级数,必定带有一些特别异能,而黎斯龙的狮王长枪墨涅亚内,竟封印了一只古代精灵。

        神圣和黑暗妖精族的四把宝剑——“狮雪”、“虎炎”、“鹰风”及“巴雷”、都是以上古妖兽的魂魄封印于剑内而成,而这种技术跟封印古代精灵很相似,只不过古代精灵比上古妖兽更为稀有,灵性亦比较高。

        古代精灵属于独居的精灵类,它们跟某个作者一样,毕生的兴趣就是睡觉,一般喜欢睡在深山坑谷的宝石之内。

        可是将古代精灵封入武器后,它们会处于时睡时醒的状态,随着每次战斗而提升经验,武器本身的威力亦会逐渐增强。

        存封了古代精灵的武器,其特点是具备了精灵的魔力和属性,而且该武器会像生物一样成长。

        可是古代精灵亦会闹脾气,亦需要悉心照顾和打理,这枝狮王长枪可能完成了好几年,但要先培养好这只精灵才可送交物主。

        根据珍佛明大学的静水月图书馆所收藏,禁忌书库第六栅四十六本,即是第一期花花公子创刊号旁边那本《洪荒搜神志》记载,现世七届中的进化等级数以万计,站于生物链最顶尖的是主神、魔神、龙神级别,如魔界三皇、冥皇、大智慧女神、盖亚大神、时间之父、大地之母、地狱黑暗龙、冥界尸龙等,全都是有背景的传说生物。

        这堆家伙即使不用力量,单是累积亿年计的生存经验已经足够强大。

        下一档次的范围则宽阔很多,包括普通中下位置的神族和魔族,或是七界里雄据一方的生物,比方是较破格的龙,例如怪兽王哥斯拉,或者是直属主神的大精灵主,冥界或炼狱的修罗神,以及一些生存甚久的妖怪,素质远较顶级参差。

        第三档次轮到各个弱小的族群,如妖精、兽人、人类、龙族、精灵、妖魔等。

        接下来才细分为不同纲目类别的动植物及昆虫等等。

        蛇无头不行,这种情况在军中尤其明确,黎斯龙和我之间互相牵制,普察堤那个连假胡子也带着的滑头更加不用说,皇城的骑兵虽多,但在基鲁尔和破岳的领导下,我军仍未落入下风。

        两军较量是打成平手,但我跟黎斯龙的单挑却陷入了下风。

        黎斯龙本身就是高手,而且学得萨加勒的枪法,加上手中那枝狮子长枪后,简直是如虎添翼,幸好他的魔法修为不高,否则此仗更是难打。

        右膊骨受伤下,我已重新改变策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赢不了黎斯龙不打紧,将他牵制住已经足够,反正我从来不会充英雄。

        剑交左手织出防守招式,黎斯龙亦察觉有异,他的枪越来越重,逼得我步步后退。

        “亚梵堤哥哥,我来帮你!”

        我们厮杀之际,宁菱突然扑过来,她的软枪朝黎斯龙的背后偷袭。

        暗叫糟糕,黎斯龙看也不看,也不知使了什么鬼手法,只见他五指放开,原本向我刺击的长枪竟然猛地后退,贴住他的手臂,顺着去势从胁下穿出背后,反过来偷袭宁菱。

        狮子王名枪五击——怒狮摆尾!

        这招既聪明亦狠毒,利用了猎人反被狙击的心态,施偷袭者只会留心四周,但绝不会料到被目标反客为主,毫无防范下很容易犯致命错误,宁菱正是陷身这个窘境。

        狮子枪尾直射向她的小腹处,我知道稍有迟缓,宁菱肯定会丧命,马基焚刻不容缓劈向黎斯龙。

        狮子王名枪五击——怒狮摆尾二式!

        狮子长枪只是蜻蜓点水轻触宁菱的小腹,她的腹甲立即毁坏,整个人像断线风筝般抛飞,然而长枪的去势未尽已经弹回来,刚才的情况又再演一次,只不过这次不是往后退,而是向前冲。

        这一招我倒很欣赏,只可惜这次的目标并非宁菱,五指放开剑柄,马基焚在我的手掌中转了一圈,如雷电闪射向黎斯龙面门。

        这招摆明是跟他一样的招式,只是速度稍慢一点,威力亦不及原版,但足够让黎斯龙大吃一惊。

        狮子王这招可算是魔武技,不过是缩小版本,使用魔力在掌心爆发,控制武器向前或向后推。

        可是魔力必须拿捏精准,过小则推不动武器,过多会连手指也被震坏。

        黎斯龙惊而不乱,长枪改为向上扬起,勉强挡了我这一剑。

        他连退两步,面色苍白道:“你……”

        看一眼基鲁尔已经接回宁菱,一边接回长剑,我一边笑说:“不用你你我我了,这种雕虫小技居然亮两次,再笨的人也会学懂。”

        我军背后忽然震声驾天,连黎斯龙亦忍不住望过去,但随即目定口呆。

        在月亮之下只见一辆马车从军中驶出,左边站着佐治国王,右边则是爱珊娜公主,旁边还有一枝迪矣里的皇室旗帜。

        咳咳……当了几天业余性奴的爱珊娜已经穿回衣服,手握一把太阳权杖,轻轻举手道:“迪矣里万岁!”

        基鲁尔长枪高举,叫道:“迪矣里万岁!”

        佐治和爱珊娜已经没有兵权,可是他们始终具有影响力,在这要命时刻更是催命符,两军本来是互相拉扯,但他们出现使双方士气此消彼长,形势立即扭转。

        恰巧此时一点蓝光冲天而起,化成一个国徽似的图案,照得整片夜空仿如白昼。

        刚才黎斯龙目定口呆,现在则是惊容满面,这个是皇城告急的讯号。

        看见这个讯号我不由心中大定,知道这次长征终于完结。

        洛玛那个家伙终于将黑龙军引出来,而且选在黎斯龙倾巢而出的一刻,把他推向万劫不复之地。

        我很清楚老头子个性,他发现皇城几近真空,绝不会错过这千载良机,区区几个谢迪武士和暗妖精残兵,怎可能跟法特拉德尔当敌手。

        我微笑道:“王子殿下,你的春秋大梦要醒了。”

        骑兵们的战意崩溃了,开始有骑士朝山下逃跑,黎斯龙纵有霸王武技亦是无力回天。

        黎斯龙带着无限不甘仰天狂嚎,跟着自家的骑士一起退走,露茜、基鲁尔和破岳三人来到我身旁,大家只能目送这支骑兵逃走,任谁都知道我军已是强弩之末,想自杀的才会追上去。

        基鲁尔一脸污垢,大光头上还有血迹,虽然是满脸倦容,但却还是忍不住好奇问道:“是否令尊驾到?”

        要不是基鲁尔有老婆和女儿,我会很怀疑他的性取向。

        啊,但双性恋者大多都有家庭吧……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轻轻点头,一出手就把全盘局势扭转过来,这正是法特老头子的拿手好戏。

        破岳和露茜不禁动容,尤其是露茜的表情更是奇怪,那是又惊又畏又讨厌的样子。

        毕竟老头子在当年让迪矣里吃过很多苦,除了基鲁尔外恐怕全国上下没有一个人想见到他。

        虽然全军已经累透,但要善后的事情实在太多,露茜早已领兵外出打探情报,爱珊娜、多度和基鲁尔等全都聚在一起,望着那张四尺乘四尺的大地图,老实说,这张地图只是摆设,我们一群将领都是发呆地等待侦测兵的消息。

        无声无息下天窗的布块忽被揭开,连营帐外的守卫也毫无反应,洛玛的身影突然凭空出现,众人不禁吃了一惊。

        隐身魔法还是其次,但洛玛的动作一点声音也没有,如破岳、露茜这等高手亦没发现她接近,她的身手正快速进步。

        洛玛那家伙没有理会任何人,意气风发地将大屁股坐到衣箱上,道:“好了,任务完成了,报酬呢?”

        雅男笑着将身旁水果篮里的苹果抛给洛玛,后者轻松接下来,向着好姐姐微一苦笑,才将苹果放进口内咬。

        基鲁尔用眼神示意要我介绍,我指指洛玛道:“就是这个大屁股把黑龙军引到皇城去的。”

        爱珊娜是求才若渴之人,不禁问道:“爱珊娜孤陋寡闻,这位大屁……呀……女中豪杰高姓大名?“

        雅男道:“她是我朋友,名字叫洛玛。洛玛,皇城的情况如何?”

        洛玛眉头轻皱,道:“喂、喂、喂,情报是要钱的。”

        我学雅男般抛了一条香蕉给洛玛,她同样接住,但却破口大骂说:“神经病呀你,当我是猴子吗?”

        爱珊娜摘下耳环抛给洛玛,道:“虽然不很值钱,但我想够买一两个消息吧。”

        洛玛把耳环对着吊灯照着看,我和破岳互望一眼,爱珊娜是饱历世故之人,想用财力打动洛玛为自己效力。

        洛玛满意将钻石耳环收起,一边含香蕉一边说:“皇城热闹极了,法特侯爵亲领六万黑龙骑士团攻城,皇城的守军本来已经不足,灰羽翼人恰在此时发难,跟黑龙军里应外合,呵呵,不消两刻钟已把皇城攻陷,全城只有三个人成功突围逃走。”

        洛玛说得倒轻松,可是在座的皇帝、公主或大将等,没有一个不是屏息静气的。

        三十年来,无敌统帅法特拉德尔的名声实在太响亮,无论哪个势力都不敢招惹他。

        莫斯打破沉默说:“其中两人应该是海棠和海萍两姐妹,另一个又是谁?”

        这个问题我在心里有个底,洛玛已经早一步答道:“是梅菲士。”

        露茜呆然道:“不可能,矮人族对梅菲士虎视眈眈,他怎么可能突围?”

        洛玛的视线凝定在露茜好几秒,突然大笑鼓掌,说:“那家伙啊,连我也要佩服呢。皇城被围攻时他家跑出了四辆快车,分向城的东南西北四门狂奔。矮人族亦当机立断兵分几路追赶,结果却发现全是假货。”

        爱珊娜摇头说:“梅菲士在皇城居住多年,性格有若狡兔,他一定有地道一类的方法逃走。”

        洛玛点头笑说:“公主说得对啊,不过矮人族长年采矿,探听地脉对他们来说易如反掌,谁想到梅菲士狡猾至派第五辆假车在地道里跑,除了那个死鬼亚梵堤外,我实在想不到有谁比他更狡诈。”

        咦,洛玛居然会赞我?

        我摇头说:“谁都不敢怀疑矮人族特派精锐团的实力,问题是他们的巫师成员远不及梅菲士。别忘记梅菲士可是一个魔导士,皇城里魔法水平最高的是暗妖精,其他人根本不是他对手,如果用魔法转移逃跑,矮人族要怎么捉住他?”

        说到此处,我不禁跟雅男和莫斯一起叹气,换了追捕梅菲士的是我们北方联盟,他休想用魔法逃走。

        我们的联盟里有里拉娜老师、卡朗、莫登等高手坐镇,加上我、百合、雪燕和夜兰都熟悉结界知识,一定可以捉住梅菲士痛揍一顿,再抢他的宝物和女弟子。

        武罗斯特帝国历一五八零年,在帝国边境发生了一场骚乱,事源于两队佣兵在酒吧内发生口角,继而酿成流血冲突。

        本来在动荡的年代里,这类事件毫不出奇,然而事情闹至边境地方官的头上,期间有官员收受贿赂,偏袒其中一队佣兵团,不但将来自迪矣里的佣兵作出私刑,团中的女成员更遭到侵犯,当中包括了一名迪矣里的贵族,结果惹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同年十一月,有如彗星般崛起的迪矣里狮子王,以此案件为接口,率领皇国四大虎将,兼同智者、贤者两大谋臣,联合翼人及暗妖精两族军队,号称一百万大军冒雪奇袭,十日之内连下四城,文武官员将校斩首超过一百名,干查家族的白狼军统领中箭身死,拉德尔家族的黑龙军元帅身受重伤,至使武罗斯特举国震动。

        然而命运却甚为奇妙,恰在此关键时刻,却出现了三位贵族少年,史称“帝国三剑侠”将之后的历史彻底改变。

        帝国三剑侠之中,以武力称雄的白雪苍狼军少帅——“白狼王”拉迪克干查,为父报仇,奋发锻炼白狼军团,这位白发少年豪气勇悍,跟“战神”泰坦激斗数十场而不落败,直叫迪矣里的战士们惊叹。

        绯红鹫王军家主的女婿,威利六世的亲兄弟——威廉亲王,在此一役尽显领袖魅力,每上战场皆身先士卒,每次战后亦亲自照顾伤兵,结果以一城之地,八千之众牵制“黑骑士”力克的五万大军去路。

        此两位少年英雄,赢得国内外的一致喝彩。

        当中只有一人,亦是最后始登场的一位,他并未受到爱戴,却被冠以冷血之名。

        此人正是结束迪矣里皇朝的盛势,把三族联军惊个心胆俱裂,让一代大帝萨加勒郁郁而终的黑龙骑士团少年统帅,其名字是——法特拉德尔。

        极可能是拉德尔家族千多年来最杰出的人才,法特不但头脑精明,而且算无遗策,手段更是冷酷异常,他跟拉迪克和威廉不同,后两者是猛将和良将,然而法特擅长的不是攻城掠地,而是精于策动全盘布局,是位实实在在的军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