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江湖邂逅

        晚春时节最是多云,一天难得见一次太阳。

        我和一个长得很普通的矮子坐在一家酒馆里,闻着空气中潮湿的泥土味我不禁发起呆来,现在的确是喝酒的时候,我方全胜,想必弟兄们已在回家的路上,可是我呢,我的家在哪?

        杀堡不会是我永远的居所,那么我的归处会在哪呢?

        “拿出来吧!”我说。

        矮子一呆,“拿什么?”“废话!你不是请我来喝酒么?酒呢!”“那有小二,想喝什么你自己不会叫么?”“矮子!说实在的我不喜欢你,因为跟你坐在这儿我有一种被人忽视的感觉,原因就是我是个普通的胖子,而你是个普通的矮子,象咱们这样的人满世界都是,可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只是因为我是个矮子而不是个大美女?”“当然这不是全部的原因。”我点着了我的烟,“而是你身上明明带着起码有十几年份的女儿红,却好意思让我向小儿要他们这对了水的烧刀子。”矮子不好意思的笑了,他从身上取出一个大酒壶放在我两跟前,“你怎么知道我身上带着这个?”我拿过酒壶放在口边,“我用鼻子的!”说完就是一大口。

        我记得七岁那年我发现酒中的世界很美妙,现在也是一样。

        酒中的矮子越来越可爱了,两个看上去平凡得可怜的人在就在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我从来都不觉得人是可怕的,可在见到你之后我决定改变这种看法!”矮子不知怎么说起这个。

        “我也从来没想到宇内十强中的醉仙会是个貌不惊人的矮子。”我看着他的眼神已有点不聚焦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喝酒了,有些得意,“哪!我告诉你,有两点,一是天下间懂得如此好酒的没几个,二,我想纳兰家派来找我麻烦的不会是无能之辈,而绝对是在江湖上有足够分量和足够实力的人。是吧?林大哥?”

        坐在我面前的是宇内十强中的林醉仙,因此我在战斗中没有理睬他。

        好酒的人都难免沾上酒的个性,直来直去,面面相对,直到有个人趴下。

        所以我不担心他会与四个高手一块动手,因为那不符合酒的性格。

        “我喜欢你,”林醉仙突然说,“我喜欢你杀人的风格和对待杀人的态度。刚才的一战是我出道以来见过的最完美的一仗。”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评价我,“你倒说说怎么个完美法?”“如果我猜的没错,你的初衷是要单挑剑惊梦,可是没想到佛都会有人来插手,但你并没有慌乱,而是努力寻找着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很快你就发现剑惊梦的情人可以利用,于是便让几个和尚为她超度,以乱剑惊梦心智,并且在没人发觉的情况下以搜天神瞳偷袭了剑惊梦,使他在佛音响起的瞬间彻底失去战意,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当中,并将那一招发作的时间延后,终于在最后的一击中你再次施展神瞳引发遗留在剑惊梦脑海中的那招,剑惊梦完全崩溃,这样他才会向你做自杀性冲锋,可你的目标已不再是他,而是随后而至的三个和尚。你算准了他们会已救人为主攻你为辅,所以毫不犹豫发动杀招,三个心中毫无杀意的老头怎能抵挡住你那绝对恐怖的一击,所以你在见到他们的那一刻起就已开战,只是几个人被你的外表和言语所迷惑。”林醉仙一口气说完,勐灌了几口酒。

        我看着眼前这个醉眼迷离的当世有数高手半晌说不出话,他的武功虽不及我,但他的眼光和心计却与我不相上下,因为他竟如此懂我。

        我和他都喝得有点高,歪歪斜斜的上了马车,他就倒在我的对面,一个劲儿的打着酒嗝。

        “江湖上从此又多了一个不世高手!”他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

        “江湖在那里?”我问。

        “你已在其中!”他说。

        “什么是江湖?”我接着问。

        “哼……呼”他睡着了。

        江湖在每个人的心中。

        每个人的江湖都不一样,至于什么是江湖?

        我说没人知道,因为他们都只存在于自己的江湖中。

        自己的江湖自己永远不会看透,因为人在江湖;自己永远脱离不了自己的江湖,因为江湖深在心中。

        我志不在江湖,可心中已有江湖,于是我身不由己,因为我人已在江湖。

        我和林醉仙一块喝了十几天的酒,这家伙对自己说话间睡着的事很是上火,剧他自己说他从来没有这样过,我说我不信。

        他说他闯荡江湖二三十年也没有象这几天这样喝酒,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太危险,还说这个世界上想你死的人永远比希望你活着的人多,并在最后添了一句,这就是江湖。

        今天马车到了昆仑淮安境内,这里有天下闻名的雁荡山,也有天下闻名的天医山庄。

        天医山庄是我们的目的地,也是我规定的集合地,半数参加过放鹰行动的杀堡人现在都在这儿休整。

        我选了一条偏僻的小路进山,这样即掩人耳目,也能顺便欣赏一下雁荡山的美景,尽管前路崎岖,歧路甚多,可天下能有几人知道要走的路究竟在那里呢?

        “十年逢一死,五年存一生。天医何处去?雁荡破晓峰。”天医山庄坐落在雁荡山主峰破晓峰上,据说上面云蒸霞蔚,好似人间仙境,不知可有夸凿之处。

        我望着峰顶云雾间闪烁着的楼阁不禁一阵期待,初三应在那里等我。

        我们一行人早已弃车,因为没人能坐着上破晓峰。

        这里山危路险,所见处除了云雾便是孤崖。

        山涧中遍是奇花异草,珍禽鸟兽,而山色随着云雾的流转不断变化着。

        山川的秀美确能涤荡人心,可是我看着山路边倒毙着一个身中数刀的死者,不禁感叹,江湖无处不在!

        天医山庄对病患可以说来者不拘,特别是那些江湖人,因为天医山庄的诊金可以是钱财,也可以是命,那些走投无路而又身负重伤的江湖人,只要能够活着登上破晓峰,就会受到天医山庄的救治和保护,当然前提是他的命已不在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天医山庄。

        因此天医山庄是江湖上穷绝之人的集散地,这些人在天医山庄有了新的身份、背景甚至面容,当然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这些人都要担负各式各样的任务,为天医山庄的幕后老板服务的任务,这个天大的秘密是大年在不久之前告诉我的,我已经对杀堡这些秘密完全免疫,就算他告诉我他是天上星宿转世我也不会张大嘴作惊奇状,就算再大的秘密也是属于我的,我那么吃惊干什么!

        山间忽然响起一阵琴声,七弦琴!

        琴声传处风云为之喝彩,鸟兽为之动容,山谷为之开朗,我虽不通音律可也分得出好赖,弹琴之人定是此道中的超着高手,因为行音间不但流转着丰厚的情感更有着无比的气势,最动人处是琴声中流露出的对浮生的缅怀和对情真的热诚。

        转过山道是一座悬梁方厅,其中一位长发飞扬的妙龄女子正在微身抚琴,我来到女子的身后静静矗立,听着展转的琴声不禁陷入忘我的沉思,山水、美人、江湖,一切都随着琴声涌入胸中,一曲方终。

        “瑶琴唤天雾霭明,白昼万里无日昏。在下闻得小姐琴声疑是天上仙乐,特来此拜会!”我向抚琴的少女深深一礼。

        “行人莫听琴音好,流尽光年是此声。小女子担当不起,公子谬赞了!”少女微微欠身。

        垂首一礼,她轻轻的抬头。

        我看到的是怎样一女子?

        全身上下都像是巧匠精心凋琢出来的,美得不可思议,纵是巧笔丹青也难画描,连春天竞放争妍的百花,倘若真有灵,怕也会羞愧得在瞬间凋零。

        “她是我的!”这是我在见到她后的第一个想法。

        我被自己吓到了,我从来没有对人或物产生过如此这般的占有欲。

        可是她的脸上有不对的地方,我几乎是下意识的上前一步捧住了美人的俏脸,不顾周围的嘘声,不顾美人的惊叫,我仔细的看着这张天下绝伦的面孔,就在我与美人对视的瞬间我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她的眸子!

        没有光彩、没有流转、没有一丝灵动!

        天!

        你何其不公,你创造了如此纤尘不染的绝色却又夺去了她的双目,可我的震惊与无法置信在瞬间便被抛到脑后,原因是我看到了她的唇。

        没有思考、没有犹豫我用我的覆上了她的,我强力的掠夺着这张粉嫩娇弱的红唇,直到苦咸的味道涌入我的口中,唇分。

        在我看到她珍珠般的泪珠的刹那我终于清楚了我刚刚做的事情,我竟然如此轻薄了一个盲女。

        怀中的美人突然歇斯底里的挣扎开来,我心中的懊悔无以复加:“别动,别动,对不起!对不起!看着我,看着我!听我说!”美人的气力一会便消失,她又被我揽在怀中,她低低的哭诉着:“我看不见!”一句话、四个字,其中的凄楚与受伤已让我想到死了!

        “你要命的话就放开她!”一个阴冷至极的女声在我身后说着。